未完结。并且填不下去了,慎点。
@警长 您的点文我就当已经还过了。
未完结注意。
人物属于七创爸爸,ooc属于我。
感谢阅读。
《所以这和写作有什么关系》
雷狮记不清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写点东西,显然这不是个好选择。他的数学英语包括语文前卷的分数都漂亮得不像话,唯独作文平庸到刺眼,因此他至多只能捞个年级第四的位子。不过他觉得写一个两千字的短篇要比一篇八百字的作文要轻松和快乐,于是这个习惯被保留下来。他从不看那些写作技法,他蔑视一切条条框框的东西。他偶尔会翻阅卡米尔看的书,无聊,且同他这位堂弟的为人有些相似之处,字里行间微微渗透出理性的冷气。说实话,他不太欣赏这类压抑自己情绪的习惯。情绪是拿来发泄的,一直压抑着只能让自己越来越不像个人。
在自学方面雷狮算半个天才,正因如此源自写作的苦痛正要显出端倪。阅读量不够是个大问题。相同文字的不同排列组合,在别人笔下能化朽为奇的传说,经他之手似乎就成了胡言乱语。更多时候他想描述一样东西,譬如拿他宿敌安迷修的眼睛练手,写得好算他有本事,写得坏反而有大快人心的奇效——起先他摘了片叶子,捏在两指之间翻来覆去地看,腮帮子靠在左手背上直到压出块不甚美观的红印,他都没能想到什么如花的词句来形容绿色。他把树叶撕碎扔掉,带着疑惑去问卡米尔。自然,绿松石,幽深森林,澄澈的湖泊。卡米尔不假思索迅速抛出一连串比喻形容了他宿敌的眼睛,随后立马低下头继续看书。他受了点启发,决定趁热打铁。换哪种颜色好呢?蓝色请留给星辰大海来演绎;金色该交由夏日阳光去造就。他蓦地想到紫色。他自己眼睛的颜色,然而并不好写。他找不到妥帖的喻体,紫色在生活中本就不是很常见的色彩。他把目光投向紫色记号笔又摇了摇头,它太缺乏美感;他再想起昨晚吃的葡萄,剥去矫饰的外皮后它暴露出翠色的本质。他想了一大圈天南海北的物事,最后一点灵光拯救了他:紫水晶。漫长的思考宣告结束,他感到由衷的畅快,这个词从各方面讲都相当合适。至于其他,抱歉,暂时想不到。这很有难度。他隐隐觉得自己踏入了一条死胡同。
后来他开始接触一个公共平台软件,他在自己的博客发一些东西。他收到的既有赞美又有贬低,可他根本不甚在意。雷狮写东西从来不是为了谁才写的。遇到的问题他几乎都靠自己摸索,尽管成效颇慢,但他欣赏这样的过程。
雷狮有个同桌,叫格瑞的,这人不能不提。在提格瑞之前,得先感谢写作让他养成了观察一些生活细节的习惯,比如说今早心血来潮坐了趟地铁时,身边的男人右手下垂食指贴着裤缝总共点了186下——好了,这些都是题外话——雷狮理所当然地注意到格瑞将语文课的时间都拿来在本子上写东西。他有点好奇,但还不至于非得刨根究底弄明白格瑞到底在干什么。直到某天正午,他无意中瞥到格瑞的手机屏幕,看界面是和他一样的软件。于是他留意了一眼ID,记下,当天回家后搜来看。结果出乎预料,这是一桩奇遇。他在自己都没怎么意识到的情况下,为了看完格瑞的所有文章,几乎一夜没合眼。他反复咀嚼着其中的句子,将页面下拉至最底层,然而代表受欢迎程度的热度数据有些不尽人意。写作啊,写作。那时候他坐在自家车上,整个人都陷进后排座椅去,一只脚跷得老高,还在他老爹刚换的前排座椅的皮套上留了个灰扑扑的鞋印,或者说是象征“雷狮到此一游”的另类勋章。他把底下那颗白色的心印成红色,再放下手机才发觉脑袋昏昏沉沉地疼。哎哟,玩大发了。
失策失策,谁都万万不曾想一颗骄傲的头颅原来是能给困倦所打败的。头巾是好文明。雷狮把它扯掉,随便团了团垫在桌上充当枕头。好学生是真的可以为所欲为的。他一连趴了三节课,期间没有老师对这种行为指手画脚。可他仍然睡得很不好。他的脸通过简易枕头的缓冲贴在坚实的桌面上,硌得疼。更不要提老师讲到重点时陡然拔高的分贝和同学的课后聊天,乱哄哄,总挑在他快睡着的那一霎突然出击,炸得他脑仁子生疼。午休的铃声成了种赦免,他终于趁教室没人爽快地睡了一觉,直到饿醒。饶了他吧,自早上到现在他可只匆匆嚼了片吐司。
他一边脸麻了,翻了个面,瞅见格瑞已经从食堂回来,正在啃苹果。其实他们作为同桌是另类的,本来连话都不怎么讲,但不同往日,雷狮看过了格瑞写的东西。同自己欣赏的作者稍微打好点关系,天经地义。
“你有吃的不?”
都是假的。做人直白才是真。有话就说使世界变得简单。天大地大,大不过肚里的五脏庙。
格瑞从桌肚里掏出一个苹果,挺大。他又问后座借了刀,苹果皮掉下薄薄一层,看得雷狮眼睛发直,只想给他鼓掌。理解理解,雷少爷十指不沾阳春水。平时没人给他削苹果的时候,他就随便搓搓洗洗连皮啃。
雷狮接过没皮的苹果咬了一大口。口感爽脆,汁水充盈,味道清甜,完美,不排除是他饿急了的错觉。他一扬手,投篮姿势潇洒,垃圾桶晃了晃,里头多了个苹果核。
说起同桌,那可来日方长着。格瑞不是个时刻认真听讲的乖学生,他喜欢低着头,手上笔一刻不停。隔上几天,格瑞的博客更新,稳定到雷狮想给他的敬业拍手叫好。
后来雷狮在某节课上心血来潮,头一回仔细看他的同桌,格瑞还在写——蛮好看的,怪不得那么多小姑娘都喜欢他,呸,这都什么。他看见格瑞脊背拉成直线,眼睛也是紫色,但跟他自己的好像不一样。那个一直没解决的问题猛地冒出头,在他心房上蹦蹦跳跳。他茫然了挺久,无意识地转笔。他突然想到为什么不问问格瑞呢,就写作而言绝对是后者更高明。他抽出张卷子撕了块纸,端端正正地写:你会怎么形容紫色。他叠好纸片,推到格瑞本子上。格瑞看了那纸,扭过头望了他一眼。这一眼岂止万年,宇宙星辰湮灭之际,它的最后一道光跨越千万兆亿个光年才来到他身边。他等啊等,只觉等到海枯石烂,太阳也已老去,该死的铃声才姗姗来迟。
“如果是你眼睛的颜色,”格瑞把纸片按着折痕重新叠起来收进桌肚,答得云淡风轻,“紫罗兰吧。”
有那么一个瞬间雷狮想把他脑壳撬开来,看看里头到底还有多少精妙绝伦的句子是自己所不知晓也想不到的。等这个瞬间过去后,雷狮又迷茫了,这回是那种脑子一片空白、手脚都不知往何处放的茫然。说句矫情点的话,他们之间的关系好像发生了点微妙的化学变化。
最大的进步莫过于他们的交流终于变多了。在这学校但凡是人都知道点雷狮的底细,譬如他家大业大,真掰扯起来似乎连校长都只配给他提鞋,有司机豪车接送更是不值一提的小事。格瑞也是个奇人,桌肚八成连接着什么四次元空间,天天都能掏出不同的水果。雷狮几度怀疑他家开的水果批发市场,还起过以后买水果都去他家的心思——据说,反正雷少爷白吃了这么多苹果梨子水蜜桃从没见他付过钱。
格瑞上下学的交通工具是自行车。在某个挺好的黄昏,他轮到值日生,比平常走得晚,偌大的学校里基本不剩下几个人。他好好地推着车往门外走,没招谁也没惹谁,忽然听得身后一声中气十足的大喊:“喝啊!”听音色怕不是个熟人。再然后,他的自行车就推不动了。谁啊,这么无聊——他回过头,正对上雷狮笑眯眯的脸。
“骑车好玩吗?带我一个如何?”
格瑞脑门上方徘徊着的一只乌鸦六个点只差化成实体砸在头顶心,拒绝的话在喉咙口多滚了一圈才到嘴边还没来得及蹦出来。不曾想雷狮根本不过问他的意见,自说自话已坐上了自行车后座,末了还摆摆手:“你不说话就是同意了啊。”格瑞让他的大爷态度气笑了,一时间甚至发不出脾气。他也不推车了,长腿一跨坐上前座,踩在脚踏板上开始蹬。雷狮个子比格瑞高点儿,男生的骨架又大,重量不可小觑,格瑞有点掌握不好蹬车的力道,自行车歪歪扭扭,看得行人触目惊心,总觉得它下一秒就要散架。
骑了老长一段路,自行车才平稳下来。格瑞从鼻腔里哼出一段很长的气:“可难为你了。”
雷狮不以为然,依旧笑眯眯:“哪里哪里。”顺道拱了拱手。那模样倒真透出几分欠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