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上三千里

一个sb在乱写

【百日瑞金-83Day】我的一位鬼魂朋友

我明明困得很,都要睡着了,可我的儿子还在缠着央着我,非要我讲个鬼故事。瞧他的眼睛,多亮啊。我实在不忍心扫了他的兴。

我说:“有一个人,花了好长好长的时间,什么事也不做,就为了去寻找一个鬼魂,结果只是徒劳。好啦,赶快去睡吧。”

等我意识到自己说错话的时候为时已晚。

“他找到了吗?”他追问。

“当然。他当然找到了。”

我突然希望他能去多听听风的声音,不要再问问题了。





其实我没说谎,我以前真的认识一个鬼魂。我在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认识他。这么多年了,我还只知道他叫格瑞,十七岁。其余的,就算我想打听,他要么不愿意告诉我,要么就不记得。但是呢,这些都不妨碍我跟他做朋友。

格瑞是个鬼魂,跟人相比一定有可以将其区分开来的特征。首先,他长得跟寻常人并无两样,只是全身半透明。其次,在我的记忆里,他跟恐怖故事所描述的鬼魂一点都不相同,他不仅碰不到人,还碰不到桌子和椅子,也碰不到好吃的巧克力和奶糖,愿意承载他触摸的只有大地。实际上,他想要触碰一样东西时,手总会直接穿过那件器物。

他做得到的事和做不到的一样多。他能直接穿过墙壁;在一个小孩子眼里,这是多么令人惊奇的戏法,一个伟大的奇迹!我想学,以便日后在同龄小伙伴面前有足以昂首挺胸的资本;我学着他的样子向墙壁一往无前地直冲过去。咚!可以预见,我一头撞了上去,并当即跌坐到地上,顶着脑门上一个新鲜的大包,痛得一面倒抽冷气,一面哇哇大哭。格瑞又从墙里穿出来;他半蹲下身,似乎想替我揉揉痛处,但他忘了他碰不到我。他的半个手掌覆进我的额头,像有水细细地流过,凉凉的,很舒服。在我还能记起的所有童年回忆中,这种微凉的触感一直挥之不去。我霎时忘了疼,也忘了哭。都说小孩子脾性古怪,来得快去得也快,我一下子破涕为笑。我假装牵着他的手,跟他一起回家去,尽管只能捏住空气。微凉的空气。

我小时,大家都还没有听说过空调这种东西。风扇不仅费电,吹出的风还蒸腾着热气。我甚至觉得我要是拿手沾湿了去够那风,它会像碰到热铁块一样滋滋作响。晚上是最难熬的,热醒是家常便饭;身上裹着一层黏糊糊的汗,难受得很。其他的孩子都有母亲或姥姥抱着,舒舒服服窝进藤椅,一同看当时总嫌太多、现在却极其稀疏的星。长辈们低声给他们讲故事,哼些轻快的调子,手里的大蒲扇悠悠地摇。而我有格瑞陪着,比享受蒲扇摇出来的风还舒坦。他拿不了扇子,我就支使他坐在地上,再往他坐着的那块地方一坐。那时我觉得自己像一个被浸进井水里的大西瓜。只是他对我的这种做法好像不很自在,总禁不住把脊背往上猛地一提,像在课堂里偷偷打瞌睡却突然让老师点名的小孩;再微微蹙一下眉,用了不大也并不严厉的声音对我道:

“金,别闹了。”

我总央求他:“格瑞,就一会儿嘛,一小会儿!”他要是不应声,我就眨眨眼,添上一句:“下次不会了!我保证!”此时,他总长长地叹一口气:“好吧。就一会儿,没有下回了。”

事实上,这个保证从未兑现过。我老是很快就睡着。格瑞从不会中途离开,也就不会害我大半夜热醒。等到第二天清晨,我迷迷糊糊睁开眼,他才起身,让我回归夏日闷热的怀抱。

至于白天,我也如法炮制。天太热,不止我,大家也都奔不动,干脆围了一圈,商量着何时背着父母去河里凫水。叽叽喳喳不一会儿,就有人抱怨:这鬼天气,热死啦!走,我们去吊桶井水来冲凉。我不好叫格瑞按着我的步速走,就说,我不去了。又有人疑惑:金,你不热吗?说着伸手来抓我胳膊,先怔了一会儿,末了大叫一声:你身上怎么这样凉快!这一叫可不得了,他们都像得了新大陆,纷纷过来伸手摸我的脸,腿,胳膊,再一叠声跟着欢快地叫。我笑嘻嘻望他们一眼:秘密!他们便笑着和我闹作一团,从没有人深究这个问题。

我不出去玩的时候,就和格瑞坐同一张椅上看书。确切地说,是他看书,我负责帮他翻页。但久坐一下午又实在很无聊,我基本待不住。后来格瑞想了个很好的法子。我们去书店,由他挑一本我不懂的书。买回家后,他先读一两个句子,等我一连串的发问,然后再一个个慢慢回答,再读一两个句子,以此类推,循环下去。有时,一下午都在读句子、问问题、回答问题中度过,却只读了两三页。我至今仍记得他给我读过这样一段:“……我的手指没有摸到眼镜,而是摸到了泪水。有生以来,无论在那个夜晚之前,还是之后,即使我妈妈死去,我也没有看到爸爸哭。实际上,那夜我没有看见他哭,屋里太黑,只有我的左手看见他哭了。”我好奇心很盛,便问格瑞:左手怎么能看到人在哭?可惜的是,他答了什么,我已忘却了。

我同世间绝大多数男孩一样,曾经是个顽童。老实的日子虽有,也绝无可能占全部,我还是要出去疯玩的。那会儿,我隔壁住了个约摸十五六岁的、比格瑞还面无表情的邻居。他有个哥哥在城里上大学。“城里”,“大学”,这两个字眼对我们而言,至高无上的荣誉倒是其次;最最重要的是,城里的糖和我们这儿有的可大不一样。不仅口感更好,吃起来似乎也更甜更香。那位可敬的哥哥每次回来看望他的弟弟时,别的不说,一大捧糖果总是少不了的。那便是属于我们孩子的节日。我的这个邻居,虽然面冷,但不吝啬于分享。于是,我有幸得了两块巧克力,护在怀里,一路飞奔回去,摆在桌上,似两个小巧的贡品,左瞧右看,凑上去深呼吸,闻几口巧克力的香,迟迟舍不得下嘴。这时,原先约好一起凫水的伙伴来催我了。我盘算着回来便把它吃掉,便放心地出去玩。等我玩够了,到了家,再摸那两块巧克力,竟还是微凉的。当时我还太小,全然想不到,屋内如此闷热,巧克力怎会没融化成浆糊,甚至入口仍保持微凉的触感呢?唉,当时我真的太小了,太小了!

有的时候,我们不下河,改打水漂。这游戏不是我的强项。挑拣了老半天的石头,经我之手再飞出去,溅起一连串水花,也许两三朵,也许压根没有,就没了动静。我们之中厉害的,能让石头连跳七八次。他理所当然就是我们宇宙的中心,万众瞩目的焦点。我的这门技艺上不得台面,实在不好拿出来说道;以及,虽然我嘴上从来不提,但我心里跟明镜似的:要是格瑞能碰到石头,他打水漂的功夫,一定比我们所有人都厉害得多。

我还爬树。我学爬树,无师自通不说,速度还很快,在原地试了一会儿,三两下就上去了;然而下来显然不是个易事。我蹲在树枝上,找不到下脚的地方,也不见藤条之类用以辅助的东西。我黔驴技穷,只好等人来解救我。此时已显出暮色,大人们都早早歇息下了,谁能来救我呢?我先等来的是格瑞,尽管他帮不了我。他浮在我身边,我第一次见他的愠色和严厉的眼神,不敢说话,只低了头,吐一下舌头,再诚恳地认错、道歉,任他骂我是笨蛋、白痴,会上树竟不会下来云云。格瑞老喜欢说我笨,我不晓得他心里是不是真的这样想。

他骂过我之后,头也不回,径直走了。我喊了好几声“格瑞”,他全不理。

现在入了夜。我素来不惮一个人在外头过夜的,甚至还觉得相当好玩。

夜晚的黑暗是深紫色的。我蹲在树上,只觉得周围比白天还热闹。蛙声,遥遥传来的狗吠,蕴含某种韵律的虫鸣,它们让我意识到,其实夜晚也是活生生的。那时,萤火虫还不是什么稀罕东西。它们最自在,爱飞到哪儿就飞去哪儿。它们飞在身边,身边就绕着好多星子;它们落在花叶上,花叶就连成一道银河。不必提这些,光是小道旁指路的孤灯,于我都是胜景。

然后我拨开树叶想寻更多微暗的光,却从闪烁的缝隙间看到站得远远的格瑞恰好于此时抬眼。他的目光跨越千万兆亿个光年来到我身边。





我讲的鬼故事也是真的。格瑞既是朋友,又是哥哥,在我不认真对待功课时,又兼任严厉的家长。他一直陪着我。童年,少年,青年,从未离开。我以为他可以一直陪着我的。直到我十八岁生日那天,我像往常一样醒来,迷迷糊糊喊了声格瑞,没人应。以前他从不会这样。我没来由地着了慌,总觉得要失去什么重要的东西了,立刻清醒过来,满屋子找他,但是哪儿都找不到。

我不知道他去了哪儿。他到底是彻底消失了,还是我的眼睛再不能看见鬼魂,答案无从得知。昨日的撕心裂肺,现在看来,全是过眼云烟罢了。

此后,我疯了似的寻他,去网上、民间,打听了各式各样的见到鬼的办法,什么牛眼泪我全试过,可我仍然见不到他。

我花了近三十年寻他,结果只是徒劳。我坚持不了了。最终我像每个正常人都会做的那样,结婚,生子。我的奇异童年和我的这位鬼魂朋友,都好好地活在我的回忆里。就这样吧,挺好的。

我自己的故事已经讲完了。儿子显然不太满意,要我再讲一个,但我实在撑不住了,只好摸了摸他的头,和他约定好明天继续,并给这个故事一个好的结局。





入睡前,鬼使神差似的,我忍不住想:他会不会还在我身边,只是我看不到他了呢?

End.

注:开头以及读书的场景均来自于《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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